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宝武镁业 公告编号:2025-32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武镁业”)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资发改办〔2024〕51 号)文件精神,宝武集团发布并实施《深化子公司监事会改革工作方案》(宝武字[2024]417 号)规定:各级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公司不再内设监事会和监事,公司内设监事会及监事职责统筹整合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等机构。
根据上述管理要求,取消公司监事会和监事设置,原监事会事相关职责调整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说明
202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2025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会公告〔2025〕6号”,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作了相关修订。
根据上述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宝武集团对二级单位的管理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原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规范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1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司”)的组织和行为,全面贯彻落实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公司、股东、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
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
2 新增 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
督;应当充分考虑公司职工、消费者
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
护等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原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曾用名是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
公司曾用名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 有限公司,系由南京云海特种金属有
3 有限公司,系由南京云海特种金属有 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于 2006 年
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于 2006 8月18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年 8 月 18 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 企股苏宁总字第 008515 号;2024 年
照号:企股苏宁总字第 008515 号。 9 月 27 日工商变更后,现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32010013578680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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