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宝武镁业 公告编号:2025-25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宝钢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金属”、“收购人”或“甲方”)将持有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镁业”或“公司”)股份数为263,088,395股,占宝武镁业总股本的26.53%;梅小明先生持有宝武镁业股份数为122,387,890股,占宝武镁业总股本的12.34%,朱岳海先生持有宝武镁业股份数为323,188股,占宝武镁业总股本的0.03%。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公司股份比例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
2025年6月25日,公司收到宝钢金属、梅小明先生、朱岳海先生通知,获悉宝钢金属与梅小明先生、朱岳海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宝钢金属拟协议受让梅小明先生、朱岳海先生合计持有的宝武镁业49,589,57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其中包含梅小明先生持有的40,795,963股无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11%),朱岳海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8,793,61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89%)。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价格为11.94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592,099,561.32元。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宝钢金属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63,088,3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53%,梅小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22,387,8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34%,朱岳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23,1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3%。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宝钢金属 213,498,817 21.53% 263,088,395 26.53%
梅小明 163,183,853 16.45% 122,387,890 12.34%
朱岳海 9,116,803 0.92% 323,188 0.03%
二、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及介绍
甲方:宝钢金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132233041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555,499.008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强民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396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标准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金属材料制造;汽车零部件
及配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乙方:梅小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1141965********,住所:江苏省南京市*********。
丙方:朱岳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26211967********,住所:杭州市拱墅区*********。
在本协议中,乙方、丙方合称为“出售方”,甲方、乙方、丙方合称为“各方”,以上各方单独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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