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提高薪酬激励效能,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构建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的全面薪酬激励体系,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理念
2.1 战略导向:关注公司战略,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对影响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实行适当的薪酬倾斜。
2.2 价值导向:以岗位评估确定岗位价值,并以岗位价值确定薪酬基准水平;薪酬基准水平的调整与岗位价值紧密链接。
2.3 业绩导向:员工现有岗位的岗位价值和员工业绩表现是决定员工薪酬水平和奖金的核心因素。
2.4 市场导向:公司持续关注外部市场或行业薪酬水平,确保公司核心员工薪酬水平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第三条 薪酬管理原则
3.1 一体化:公司薪酬体系遵循“统一理念、统一体系,统一管理”的原则,在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之间实行公司薪酬的一体化管理。
3.2 市场化:公司薪酬体系尊重、借鉴高科技企业的市场实践与经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步实现薪酬管理市场化。
3.3 激励性:基于业务战略目标,建立薪酬与绩效链接机制,突出对于优秀人员的激励,促进业绩增长。
3.4 公平性: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不同,对薪酬职级或档位进行动态差异化调整。
3.5 动态化:公司薪酬体系兼顾公司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发展,建立薪酬动
态调整机制以适应公司发展变化,实现公司、员工的共同发展。
第四条 适用范围
4.1 除另有规定外,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国内全体员工。
4.2 海外公司员工的薪酬,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海外公司基于本制度另行制定。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5.1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5.1.1 审批全面薪酬管理制度和全面薪酬管理制度修订方案。全面薪酬管理制度和全面薪酬管理制度修订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5.1.2 审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定薪和薪酬调整方案。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定薪和薪酬调整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后,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的定薪和薪酬调整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后,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5.1.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公司长期激励计划方案和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5.1.4 股东会和董事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制度的配套制度及相关实施细则。
5.2 总经理
5.2.1 审批薪酬策略;
5.2.2 审批公司年度薪酬预算;
5.2.3 审批公司薪酬实施方案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人员的薪酬调整方案。
5.3 人力资源部
5.3.1 负责制订和修订全面薪酬管理制度及其方案;
5.3.2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薪酬管理工作,构建并维护公司的薪酬文化;
5.3.3 负责公司薪酬体系的设计和修改;
5.3.4 制定年度薪酬规划,并监控年度薪酬规划执行情况;
5.3.5 管理员工长期激励奖励基金;
5.3.6 拟定员工定薪与调薪提案,并组织实施;
5.3.7 员工薪酬计算、绩效收集;
5.3.8 评估公司全面薪酬激励效能;
5.3.9 负责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的拟定和修改。
第三章 薪酬体系
第六条 薪酬组成
6.1 公司员工的全面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短期激励、长期激励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它津贴福利组成。
总现金薪酬 =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年度奖金+其它津贴福利。
不同类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同薪酬组合;同时会根据市场情况,由本制度第二章各薪酬管理机构进行年度评审和更新。
第七条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和短期激励
7.1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得的报酬;基本工资与岗位职级、当月考勤挂钩;
7.2 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是公司根据岗位的责任担当、工作特点、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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