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陈琳琳
6月19日上午,纳思达公告了对深交所下发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此前于5月19日公告发布重组报告书草案,上市公司拟以现金交易的方式向 Xerox Corporation(施乐公司)出售其控股子公司美国利盟100%股权,本次交易的预估对价为0.75亿美元~1.5亿美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美国利盟的股权。
公司表示,本次出售美国利盟100%股权后,公司 2024 年末资产总额下降 48.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下降 2.26%,但资产负债率从 72.61% 降至 47.58%,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2024年度营业收入下降 56.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13.69%。
纳思达拟通过开曼子公司 II 将美国利盟 100% 股权出售给施乐公司,目前正积极应对与太盟投资就仲裁案件。太盟投资要求纳思达支付超 6.89 亿美元及利息回购其持有的开曼子公司 I 32.02% 股权,该案件尚未开庭。
关于本次交易价格的确定,公司称是基于股权债权价值 15 亿美元扣减融资负债(约 13.7~14.1 亿美元)、交易费用(0.954 亿美元)等确定。估值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确定,分别为1.72 亿美元和1.98 亿美元。
回复函中,公司还专门解释了与美国利盟的往来款。草案中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美国利盟对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尚有部分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未偿还。
公司回复称,截至2025年4月30日,利盟国际应收纳思达及子公司 1416.71 万美元,应付 3138.39 万美元,开曼子公司 I、II 与纳思达及子公司往来款余额7.24亿美元。
资金占用方面,纳思达不存在为美国利盟等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开曼子公司借款已履行审议程序,在合并报表抵消。基于上市公司与开曼子公司 I 的少数股东太盟投资和朔达投资后续确定的分配方案,公司将会相应调整投资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