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8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和活动...... 3
第三章 专项风险的内控制度...... 6
第一节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6
第二节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7
第三节 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8
第四节 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9
第五节 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11
第六节 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11
第七节 对外承诺的内部控制...... 12
第四章 信息披露管理......14
第五章 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 16
第六章 附则......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逐步实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
(二)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及公司经营方针的贯彻落实;
(三)建立健全全面预算制度,形成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和全员的预算控制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四)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五)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六)保证所有的经济事项真实、完整地反映,使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七)防止、发现并纠正错误与重大舞弊行为,保证账面资产与实物资产核对相符。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职责
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
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
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公司总经理:全面落实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的执行,检查公司职能部门制定、实施和完善各自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的情况;
集团本部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本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配合完成对公司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制情况的检查。
第四条 内部控制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层次上应当涵盖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对象上应当覆盖公司各项业务、管理活动和部门,在流程上应当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避免内部控制出现空白和漏洞。
(三)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覆盖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主要环节。
(四)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业务部门运作与管理支持适当分离,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五)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与公司运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环境变化及时加以调整,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六)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七)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公司全体人员应自觉维护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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