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4 -
第三章 股份 ...... - 4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7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8 -
第一节 股东 ......- 8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1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5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7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第五章 董事会 ...... - 25 -
第一节 董事 ......- 25 -
第二节 独立董事 ......- 28 -
第三节 董事会 ......- 32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6 -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 - 39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权益分派政策、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 .... - 41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41 -
第二节 权益分派政策 ......- 42 -
第三节 内部审计 ......- 45 -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 ......- 46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 46 -
第一节 通知 ......- 46 -
第二节 公告 ......- 47 -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47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7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9 -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 51 -
第十一章 附则 ...... - 5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股[2001]35 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192175891F。
第三条 公司于 2007 年 8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200
7]256 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00 万股,于 2007 年 9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63号联合总部大厦30-31楼,邮编:51805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668.6107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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