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关于获得客户订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9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客户订单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公司内蒙古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智光”)于近日与内蒙古创源科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源科右”)签订了金额为人民币 18,600.00 万元的《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创源科右向内蒙古智光采购高压级联构网型储能系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内蒙古创源科右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222MAC1YEKF30
法定代表人:伏骞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伊和苏木社区科右中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于获得客户订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股权结构:内蒙古创源金属有限公司持股 100%。
该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3.经查询,交易对手方不存在被执行信息,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内蒙古创源科右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内蒙古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内蒙创源科右源网荷储一体化(二期)高压级联式构网型储能项目
3.合同总金额:金额合计为 18,600.00 万元;
4.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进度款,乙方按约定向甲方交货、调试安装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违约需承担赔偿责任;
5.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涉及的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若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双方已签订的合同中已就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和责任归属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仍有可能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
2.合同的履行存在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导致公司产品成本波动的风险,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合同若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和收入确认政策对项目收入进行确认。
3.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经济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买卖合同》。
关于获得客户订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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