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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9 21:17:14 股吧网页版
*ST惠程: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而投资或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主要形式包括:

(一)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或者持股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资源、资产、投资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 控股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起相应的
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七条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按规定及时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控股子公司应当在会议结束当天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八条 控股子公司要严格执行本办法。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接受公司的监督。公司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某一控股子公司单独的管理办法。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公司将视其情节予以经济处罚或其他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结构

第九条 在公司总体目标框架下,控股子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并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控股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与其他股东协商制定其公司章程。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逐步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健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公司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形式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十一条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重大会议的,会议通知和议题应当在会议召开 5 日前报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判断是否触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并判断是否属于应披露信息。

第十二条 公司通过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办法实现对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监控。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照本办法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和监督等工作,严格行保护股东利益的职责。

第十三条 控股子公司股东会是控股子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股东会对控股子公司行使职权。控股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由公司授权委托指定人员(包括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股东代表参加会议,股东代表在会议结束后将会议相关情况按权限范围向公司董事长汇报。

第十四条 控股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以上。控股子公司董事由控股子公司股东推荐,经控股子公司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公司推荐董事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会。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公司推荐的董事担任,并由控股子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控股子公司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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