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5-018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书面通
知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及通信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星
期二)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徐俊杰先生主持,
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9)。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在业界具有较高的声誉,审计人员配备合理,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历次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各项鉴证报告等均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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