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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8 11:59:59
发布于 浙江

该《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对海旅免税构成直接利好,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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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利好逻辑
若被认定为“享惠主体”,其进口货物可享受零关税,直接降低采购成本(如原本15%-30%的奢侈品进口关税可免除);
政策覆盖“交通运输工具、原辅料、自用生产设备”等(第一章总则),免税店装修设备、物流车辆、部分商品原材料均可受益。
注册在海南自贸港(海旅免税为海南国企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
实质性运营(海旅免税在三亚等地设有实体免税城,符合要求)。
→ 海旅免税资质申请无实质障碍,可快速享受政策红利。
降价促销:吸引更多游客,挤压代购市场;
维持售价:直接增厚毛利率(如节省15%关税≈毛利率提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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