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8 18:33:19 股吧网页版
远望谷: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25-068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5 年 8 月 18 日

2、股票期权简称:远望 JLC4
3、股票期权代码:037915

4、首次授予日:2025 年 7 月 23 日

4、股票期权授予数量:32,200,000 份
5、股票期权授予价格:6.65 元/份
6、股票期权授予人数:28 人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完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相关审议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9 人调整为 28 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0,686,657 份调整为 38,286,657 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34,600,000 份调整为 32,200,000 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6,086,657 份保持不变。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如下:

1、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股票期权。

2、激励计划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为 28 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将于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4、授予数量:激励计划拟授出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8,286,657 份,所涉及标的股票为 38,286,657 股公司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739,757,400 股的 5.18%。其中,首次授予 32,200,000 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
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739,757,400 股的 4.35%;预留 6,086,657 份股票期权,约
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739,757,400 股的 0.82%。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量的 15.90%。

5、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6.65 元/股。
6、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暨等待期满)后,激励对象应在 48 个月内按照 20%、25%、25%、30%的行权比例分四期行权。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 年 6 月 7 日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在内部张榜公示了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41)。

3、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