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
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条款修订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1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设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设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任或解聘。 解聘。
2 公司设副经理 3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 3-8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时,党委可以直接 公司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时,党委可以直接向
向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也可以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也可以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提出
提出意见。 意见。
第一百三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 第一百三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
3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及
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百三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 第一百三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 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
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 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天
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以邮件、传真或者电话方式通知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4 过半数通过。 审计委员会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和主持,
审计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应当一人一票。 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审计委员
会成员共同推荐一名成员召集和主持。
审计委员会决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出席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
会议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半数通过。
审计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应当一人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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