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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3 16:35:09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广电运通股票,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由于是非公开发行,其投资者具体名单未在公开渠道详细披露,那也没有转换广电运通股票的具体数据,这会不会属于变相减持?隐瞒信息呢?
广电运通:
不存在上述隐瞒信息的情况。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二级市场比较常规的一种交易工具,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可交换债券取得了深交所的无异议函,合法合规。关于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9-05 12: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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