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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5 18:45:20 股吧网页版
荣盛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6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5-072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2025 年 7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 现修改为

第一条 为维护荣盛房地产发展股 第一条 为维护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程。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
财务负责人。 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七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 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党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和中国共产党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经上
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荣盛房地产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荣盛房地
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相同价额。
价额。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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