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5-061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需要,为确保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漯河市盛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盛旭”)在漯河的“锦绣江南”项目的建设资金安全及按期交付,由漯河市保交楼专班主导,确定由漯河市政府平台公司漯河市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郾城建投”)作为保交楼项目贷款主体,向银团申请保交楼贷款,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 16,300 万元,并由漯河盛旭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子公司修武荣盛文化旅游古镇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修武荣盛”)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子公司信阳荣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信阳荣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本次为郾城建投贷款提供的担保,是公司子公司为了妥善完成保交楼任务,在当地主管部门和银团要求下而产生的,被担保对象郾城
建投的此次贷款,也将为公司子公司漯河盛旭作为项目主导操盘方的融资投入使用,且本次融资日常项目资金管控由公司子公司漯河盛旭、银团、郾城建投、漯河市保交楼专班共同管理。此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郾城建投;
2、成立日期:2017 年 02 月 14 日;
3、注册地点: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海河路 233 号;
4、法定代表人:盛春杰;
5、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东情况:漯河产投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独资)持有郾城建投 100%股权;
8、信用情况: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情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郾城
建投资产总额 5.6 亿元,负债总额 4.4 亿元,净资产 1.2 亿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 0.003 亿元。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郾城建投为政府平台公司,其与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担保事项。
三、抵押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相关主体:
债务人:郾城建投;债权人:银团;保证担保人:信阳荣阳、漯河盛旭;抵押担保人:修武荣盛、漯河盛旭;
2、担保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如果债务人/被担保人在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抵押权人进行清偿,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及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抵押权人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
若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抵押权人应在基于最后一期债权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前行使抵押权。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具体以抵押协议、保证协议为准。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对郾城建投提供的担保,是公司子公司为了妥善完成保交楼任务,在当地主管部门和银团要求下而产生的,被担保对象郾城建投的此次贷款,也将为公司子公司漯河盛旭作为项目主导操盘方的融资投入保交楼项目使用,且本次融资日常项目资金管控由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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