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银消金因合作业务管理未尽职等收到165万罚单
来源:蓝鲸新闻
7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银消金”)因客户授信额度管控不到位、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发放贷款、合作业务管理未尽职、数据质量存在缺陷、关联交易管理不审慎,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罚款165万元。
同时,张洋(时任宁银消金战略合作部副总经理)因合作业务管理未尽职被警告,郑翔翔(时任宁银消金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因数据质量存在缺陷被警告。
近年来,宁银消金业绩增长明显。截至2024年末,宁银消金总资产为598.15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31.92%;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为581.1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9.46%。
2022年、2023年和 2024年,宁银消金营业利润分别为0.25亿元、2.64亿元和4.1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26亿元、2.02亿元和3.03亿元。
资产质量方面,最近三年宁银消费金融关注类贷款比率分别为 2.10%、0.55%及 1.02%,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56%、1.56%及 1.55%。 逾期贷款方面,最近三年末宁银消金的逾期贷款金额分别为1.92亿、6.83亿及11.42 亿。
截至2024年末,宁银消金的线上联营业务余额为299.89亿元,占比69.70%;线下自营余额150.26亿元,占比25.45%;线上自营渠道余额达到28.61亿元,占比4.85%。
宁银消金前身为华融消费金融公司。2022年5月,宁波银行受让原中国华融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成为控股股东。经过股权变更、名称变更、迁移注册地、增资等操作,截至目前,宁银消金注册资本金为36亿元,其中宁波银行持股高达 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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