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69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9 月 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5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 428 号寰宇汇金中心 6
栋 17 层 008 号。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桃子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44 人,代表股份123,005,6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8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17,310,74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29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1 人,代表股份 5,694,9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3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2 人,代表股份 5,69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1 人,代表股份 5,694,9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38%。
注:截止本会议召开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820,830,875 股,不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深圳安盛致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份。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292,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04 %;反对 57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41%;弃权 14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8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802%;反对 57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46%;弃权 14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52%。
2.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8 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301,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79 %;反对 56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8%;弃权 1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9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435%;反对 56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4%;弃权 1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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