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8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
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上市规则》、香港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自公司发行的 H 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就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与前述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对比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第一条 为维护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07 年 4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第三条 公司于2007年4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员 会 核准 , 首 次 向 社 会 公 众 发 行 人民 币 普 通 股
19,000,000 股,于 2007 年 4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19,000,000 股,于 2007 年 4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公司于【】年【】月【】日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于
【】年【】月【】日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在中国香港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于【】年【】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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