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0,283,6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将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即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0.1366402元*调整后应分配股数1,249,614,962股/公司
总股本 1,259,898,562 股= 170,747,638.33 元/1,259,898,562 股 =0.1355249 元/
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折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1.355249 元。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355249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6月 3日召开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 1,259,898,562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3,565,000 股后的股本 1,246,333,562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7
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 170,747,697.99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非交易过户事项,涉及过户股份数量合计
3,281,400 股,过户股份均来源于公司开立的“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非交易过户事项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数由 13,565,000 股减少至 10,283,600 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基于上述非交易过户事项,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1)公司应分配股数由 1,246,333,562 股调整为 1,249,614,962 股(剔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0,283,600 股股票)。
(2)按公司应分配股数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应分配股数*10=170,747,697.99/1,249,614,962*10=1.366402(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 0.1366402 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0,283,600 股后的 1,249,614,9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6640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1.22976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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