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内蒙古电投能源股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机制,确保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确保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法规以及《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以及《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 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公司规范运作》,制定本议事规则。
作》,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主体,负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主体,负责定
责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促改革、谋发展, 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促改革、谋发展,依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行使对企业重大问 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行使对企业重大问题题的决策权,并加强对经理层的管理和监督。 的决策权,并加强对经理层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 第三条 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并且至少 四名,职工董事一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有一名独立董事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 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外部董董事应当具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事原则上应占多数。
规定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第四条 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至二
二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选举产生。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并设立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并设立董事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工作机构。 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工作机构。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审计、提名、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 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专门 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
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 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 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 员原则上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的
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一)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2.审议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对外投资、其他与 1.对公司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向董事会提出
公司发展有关的重大事项。 建议;
(二)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对须经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内部重大业务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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