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披露违规,电投能源连收警示函和监管函,公司首季净利降近两成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8月5日,根据内蒙古证监局发布的公告,电投能源(002128)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查,公司在2023年半年报中,未披露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通过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投向募投项目事项。此外,公司在2023年、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未披露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同一天,由于同样事由,深交所也向该公司出具监管函,认为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规定,要求该公司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该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资料显示,电投能源主要业务为生产销售煤炭、铝、火电及光伏风电新能源等业务。
2024年年报显示,该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8.59亿元,同比增长11.23%;归母净利润53.42亿元,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17.15%;扣非净利润50.98亿元,同比增长17.5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5亿元,同比增长15.71%。
2025年一季报显示,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5.37亿元,同比增长2.63%;归母净利润15.59亿元,同比下降19.82%;扣非净利润15.27亿元,同比下降20.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66亿元,同比增长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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