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52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监事会改革,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将自动离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职。
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的表述相应修改为
“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删除;
2、《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3、增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
关章节,完善“内部审计”章节条款;
4、增加“职工代表董事”相关条款;
5、增加“中期现金分红”并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
6、部分表述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进行调整和完善;
7、如《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第 1 项和第 2 项两类修订,不再
逐条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
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变化等不涉及实质内容的非重要修订,也不再逐条列示。
具体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章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公司股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1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
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
行事务的董事。
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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