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
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网科技”“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及自查期间
(一)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3、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
负责人);
4、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5、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6、前述 1 至 5 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二)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梦网科技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披露之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日止,即自 2025 年 6 月 26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止。
二、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梦网科技股票的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相关主体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等文件,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相关各方、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相关主体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等文件,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自查期间,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相关各方、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杨日盛 蒋卓成
张学进 张 弛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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