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汇洲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7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青海青一
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青一”)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青海分行”)贷款 700 万元,贷款期限 12 个
月。根据中行青海分行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齐重数控”)为前述贷款事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目前前述贷款事项已到期。青海青一拟继续向中行青海分行贷款 700 万元,贷款期限 12 个月,齐重数控将继续为前述贷款事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齐重数控为前述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由于青海青一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海青一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5MA756E814F
法定代表人:翟青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06-14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二路北段 24 号青海华鼎装备制造园 5 号厂房东侧二楼 201 办公室
经营范围:高科技机械产品开发、制造;数控机床、加工中心、专用机械设备制造,销售;机电设备制造、改造、修配及技术咨询服务;机床安装调试;机械设备维修、改造、租赁;机械材料、机械设备、工程塑料、边角料销售;停车服务、住宿(此项凭许可有效期经营)、房屋租赁;出口各类机床、机电产品及本企业其他自产产品和技术;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铺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经营进料加工;陶瓷制品、玻璃制品、抛光石、人造金刚石加工(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青一数控机床(浙江)有限公司持有青海青一 100%股权,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为其实际控制人。
3、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青海青一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7,144,025.98 元,
负债总额 40,523,997.11 元,净资产为-3,379,971.13 元。2024 年度青海青一实现营业收入 16,425,169.73 元,利润总额-5,557,140.86 元,净利润-5,557,140.86 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青海青一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3,353,314.85 元,
负债总额 41,402,017.67 元,净资产为-8,048,702.82 元。2025 年 1-6 月青海青一
实现营业收入 10,356,541.41 元,利润总额-4,668,731.69 元,净利润-4,668,731.69元。
4、经查询,青海青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担保人/债务人:青海青一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2、担保权人/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支行
3、保证人: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青海青一与中行青海分行签署相关借款合同等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务 7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包括本金 700 万、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担保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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