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5-04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
时)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
议案,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通讯表
决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8 日上午 12:00。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
事九名,其中,现场投票表决董事五名,通讯表决董事四名,采用通讯表决的董事是魏若奇先生、冯颖女士、梅丹女士、潘立雪女士。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增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董事于增胜、于韶华、姚玉清
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因公司已实施 2023 年度、2024 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约定,将对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1)终止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
调整前,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 2.26
元/股;调整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调整为每股 2.06 元/股。
(2)离职激励对象的股份回购价格:
调整前,离职激励对象的股份回购价格为每股 2.26 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调整后,该部分股份(4 名离职对象涉及股份合计 172,900 股)的回购价格调整为每股 2.06 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董事于增胜、于韶华、姚玉清
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6,055,942 股,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本次终止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库存股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董事于增胜、于韶华、姚玉清
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因公司拟终止实施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对部分预留已失效股份变更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注销库存股 740,500 股,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45%。
议案一至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沧州明珠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终止实施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的公告》,公告 2025-043 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 2025年 7 月 19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因公司拟注销 16,796,442 股股票,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65,394,648 股调整为 1,648,598,206 股,需同步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沧州明珠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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