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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0 19:36:10 股吧网页版
沧州明珠:沧州明珠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1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5-03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届董事会将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届满,届时将成立第九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
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将由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于桂亭先生、赵如奇先生、于增胜先生和于韶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二大股东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君悦日新 1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提名潘立雪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魏若奇先生、冯颖女士、梅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梅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新一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候选人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1 日

附件: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桂亭先生,中国籍,1949 年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全国劳动模范,
国家“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河北省“优秀企业家”。历任沧州市电子设备厂车间主任、政工科科长,沧州市二轻局副局长,沧州市东风塑料厂副厂长、党支部书记,沧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最近五年,除在公司任董事职务,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董事长职务,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于桂亭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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