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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0 19:36:10 股吧网页版
沧州明珠:沧州明珠章程修正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1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

<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

面修订。经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对公

司章程作出修订。

1、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删

除《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的描述;

2、删除《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的内容;

3、修订时因条款增删、顺序调整导致序号变动的,修订后的条款序号依次

顺延或递减,章程内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前述变动不再在修订表格

中逐一列举。

4、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1.1 为维护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1.1 为维护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制订本章程。 定本章程。

1.8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8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1.9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新增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
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1.9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1.10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10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1.11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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