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25-031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设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
为此,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刘丽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其他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经审查,刘丽娟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刘丽娟女士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刘丽娟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刘丽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84年6月出生,毕业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北京中证万融医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中心副总监。2007年9月入职本公司,历任营销中心员工服务部培训主管、人事行政中心经理、监事。现任本公司人事行政中心副总监、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总监。
刘丽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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