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2 20:29:14 股吧网页版
信隆健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为充分发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责任、风险、利益一致”的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二条 依据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不同,公司将董事划分为:

(一)内部董事: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以担任公司某一业务主管,负责管理公司有关事务的董事(例如董事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

(二)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所聘任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薪酬原则

(一)公平原则;

1. 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的收入水平具有竞争力;

2. 公司提供各职位的薪酬足以体现该职位对公司的价值,能与该职位的责任、风险等相匹配。

(二)与经营绩效挂钩原则;

(三)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四)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薪酬标准

(一)董事的薪酬以津贴的方式发放,每位董事津贴每年人民币12万元(税后),按月平均发放。董事津贴所得税由公司代缴。

(二)董事长因实际执行公司业务,除按上列第一款获得津贴外,有权领取董事长薪酬。董事长薪酬每年37.2万元(税前),按月平均发放,所得税按月自该薪酬中扣除。
(三)内部董事除按上列第一款规定获得津贴外,有权依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
的最高职务的薪资标准,按公司《能力薪资制度办法》领取基本薪酬,年终依照《年终绩效考核办法》获得年终绩效奖金。所得税自该薪酬及奖金中扣除。

(四)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最高职务的薪资标准,按公司《能力薪资制度办法》领取基本薪酬,年终依照《年终绩效考核办法》获得年终绩效奖金。所得税自该薪酬及奖金中扣除。

(五)公司内部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年终绩效奖金与公司经营绩效挂钩,依据公司每年的实际经营绩效,以公司每年税后利润为基础计提年终绩效奖金,并结合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绩效考评结果发放年终绩效奖金。

(六)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办理。

第五条 薪酬发放的审批程序

每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上年公司实际经营绩效确定年终绩效奖金的计提比率并依照职务绩效考评标准和程序,对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职务绩效考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各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计提的比率及绩效考评的结果确定上列人员具体的年终绩效奖金金额及发放方式。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实际领取薪酬的情况,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的定期报告中披露。

第六条 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合理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报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程序同上。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