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司简称:恒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104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调整行权价格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8 月
目录
一、释义 ...... 2
二、声明 ...... 3
三、基本假设 ...... 4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与批准 ...... 5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 8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恒宝股份、本公司、公司 指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计划 指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购
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公司核心技术骨干及销
售骨干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
授权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
日
有效期 指 股票期权预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
注销完毕之日止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
间段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行为,
行权 指 在本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
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
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恒宝股份提供,本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计划对公司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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