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0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越南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概要: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嘉泽越南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越南公司”)与黄福龙投资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黄福龙公司”)根据前期签订的《工业区土地附属资产出售原则合同》(以下简称“《原则合同》”),签署了《附着于土地的资产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由嘉泽越南公司购买黄福龙公司位于越南北宁省仙游县大同社大同-环山工业区内的地上附属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本次资产交易总价为512,119,578,600越南盾(折合19,712,070美元)。
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须履行越南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因越南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文化环境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在越南购买资产、扩产运营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投资收益未达到预期的风险。同时,资产能否最终受让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审批进程,充分利用公司多年海外投资和运营管理的经验,最大限度减少本次投资的相关风险。
一、本次投资事项及进展概述
2024年1月30日,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越南生产基地的议案》。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投资新建越南生产基地的公告》及相关投资进展公告。
近日,嘉泽越南公司与黄福龙公司签署了《买卖合同》,由嘉泽越南公司购买黄福龙公司位于越南北宁省仙游县大同社大同-环山工业区内地上附属厂房及其附属设施, 本次资产交易总价为512,119,578,600越南盾(折合19,712,070美元)。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卖方:黄福龙投资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黎功强
(二)买方:嘉泽越南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李明东
三、《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其他交易安排
(一)合同内容
甲方同意出售,乙方同意购买与土地相关的资产,财产信息主要如下:
1、土地位置:越南北宁省仙游县大同社大同-环山工业区;
2、地上附属物建筑面积:39,225.3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65,706.9平方米;
双方确认购买的“资产”包括上述项目、车间内的现有基础设施,如电气系统、外部消防系统、办公设备、车间之间的通道。
(二)买卖价格和付款方式
资产的买卖总金额为512,119,578,600越南盾(折合19,712,070美元),由嘉泽越南公司分阶段分期支付:
1、第一阶段:在公证机构确认的《买卖合同》签订后,乙方分两期向甲方支付资产买卖总金额的70%,即358,483,705,020越南盾(折合13,798,449美元)。
2、第二阶段:乙方在甲方配合下完成资产移交手续等条件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资产买卖总金额的20%,即102,423,915,720越南盾(折合3,942,414美元)。
3、第三阶段:资产完成相关权证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资产买卖总金额的10%,即51,211,957,860越南盾(折合1,971,207美元)。
(三)其他交易安排
嘉泽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委托广博(越南)实业有限公司向黄福龙公司支付的定金将由黄福龙公司全额原路返还给广博(越南)实业有限公司。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稳定公司现有越南基地的生产经营,减少后续搬迁成本,更好地满足海外客户的多方面需求,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从长远看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一)市场风险
未来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关税政策可能发生较大变化,伴随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可能导致公司外销业务出现规模下降或成本增加的风险,本次投资事项能否实现预期目标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二)经营与管理风险
中国与越南在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一定的经营与管理风险。
(三)项目审批风险
本次投资尚需获得越南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影响本次投
资项目建设的因素较多,资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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