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 106 号城发新时代 8 号楼
9 层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491 人,代表股份 873,349,2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75,626,790 股)的
比例为 35.277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6 人,代表股份 747,267,5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0.185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85 人,代表股份 126,081,66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0929%;
(3)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88 人,代表股份131,244,0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3014%。此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870,451,631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82%;反
对 310,900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6%;弃权 2,586,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37,910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8,346,455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922%;反对 310,9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69%;弃权 2,586,7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37,91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0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塑米科技(泉州)有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857,684,728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64%;反
对 8,199,403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88%;弃权 7,465,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40,110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5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5,579,55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646%;反对8,199,403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474%;弃权 7,465,1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40,11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88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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