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9 18:54:50 股吧网页版
天康生物: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天康生物

证券代码:002100 证券简称:天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1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1号)核准,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22,540,482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277,449,66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7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共计2,191.0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508.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审,并出具了希会验字(2021)0054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13,576.54万元,其中:累计投入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100,095.73万元(含补充流动资金57,508.98万元),2023年已结项目“甘肃天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42万头仔猪繁育及20万头生猪育肥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480.81万元(含项目尾款、质保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3,204.2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94,136.70万元(含利息)。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67,071.66万元,其中:本

天康生物

年投入金额3,253.04万元,以前年度已累计使用金额100,095.73万元,2023年已结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480.81万元(含项目尾款、质保金),2025年终止项目“甘肃天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30万头仔猪繁育及20万头生猪育肥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0,242.07万元(含利息)。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3,361.59万元,其中本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157.32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0,798.91万元(含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述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道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任何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2021年11月2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道支行/中国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