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13,152,51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4.77%)的控股股东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盛投资”)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527,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网盛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网盛投资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网盛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113,152,51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4.77%,所持有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预计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527,2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网盛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现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网盛投资于2015年7月9日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网盛投资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其作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网盛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网盛投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减持相关规则,并依据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网盛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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