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5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调整文字表述,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相应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相应废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机关的要求全权办理公司工商变更备案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对前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七月五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目录内容 目录内容与正文内容同步修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章程。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或称“公司章
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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