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5-68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相关决策与部署,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起的“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国泰”)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有供应链服务和化工新能源业务。一方面,公司供应链服务以消费品进出口贸易为主,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聚焦生活消费品,致力于提供全供应链一站式增值服务。作为供应链组织服务商,公司构建了全流程、专业化的服务体系,涵盖产品设计研发、材料采购、生产管控、报关、保险等各个环节全产业链,致力于提升供应链整体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客户创造多元价值。公司坚持进出口主营业务不动摇,重视生产基地的建设,加快实施海外布局战略,对各生产基地实施精细化管理。公司也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在缅甸、柬埔寨、越南、孟加拉、埃及、肯尼亚、约旦等多个“一带一路”倡议的关键节点投资建设了货源基地。通过持续推动公司从“中国供应链整合”向“世界供应链整合”转变,公司海外生产基地出口稳步提升,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全球化供应链的竞争力。此外,公司高度关注合作客户所在国以及货源基地所在国的经济动向以及政治形势,依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的政策保障和避险工具,最大程度实现信保全覆盖。同时,公司建立了全过程监控的风险预警机制,确保能够及时识别和应对潜在风险,为公司业务的安全保驾护航。
另一方面,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材料以及硅烷偶联剂等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在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瑞泰新材作为行业的先入者,通过多年的持续积累,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具有先发优势,凭借较高的质量水准、工艺精度、研发能力和服务意识,在下游客户中享有较高的市场地位,行业地位较为稳固。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持续加强研发工作。同时瑞泰新材与上海交通大学共同发起成立“新能源新材料联合研发中心”,加强双方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联合研发、产学合作共同培养高水平人才等方面的合作关系;瑞泰新材下属公司投资建设的上海研发中心已初见成效。截至2025年6月30日,瑞泰新材已取得196项发明专利(含国际专利2项)、15项实用新型专利,瑞泰新材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及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皆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另外,瑞泰新材已经在固态电池、锂硫电池以及钠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材料方面持续性地进行了相关研发投入和积累。瑞泰新材的添加剂产品在质量和技术层面处于领先水平,部分产品已批量应用于固态锂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中。瑞泰新材的光学材料产品在成本、产能、品质方面具备优势,在国内该细分行业处于主导地位。
二、优化资产结构,提升整体效能
围绕公司主业,积极寻找合适的并购重组标的,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适时开展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进行资源整合,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范围,获取关键技术和市场,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同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资产质量;并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应当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内在价值。
三、注重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着眼于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已建立了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公告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8月)》,规划了在符合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拟每年进行两到三次利润分配。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下,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基数及分配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40%(高于公司过去三年年均股利支付率),同时,公司未
来三年年均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此外公司也增加分红频次,从而对股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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