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19:26:16 股吧网页版
金智科技: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427,544.85 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4,420,896.97 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978,394,652.05 元,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496,647,749.00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496,647,749.00 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再投资需求、新业务拓展需要等因素后,董事会拟定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

拟以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400,577,0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现金分红 0.25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共计 10,014,426.77 元(含税),剩
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全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体股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经营发展情况及股东回报等因素,兼顾了公司经营稳定及让股东分享公司的业绩成果,本次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5 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
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规划(2024-2026 年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规划(2024-2026 年度)》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四、其他说明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