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5 18:38:12 股吧网页版
万丰奥威:公司章程(2025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 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7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7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1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16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9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23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23

第二节 董 事 会......26

第三节 独立董事......30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3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34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6

第二节 内部审计......4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0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41

第一节 通 知......41

第二节 公 告......41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3
第十章 修改章程......45
第十一章 附 则......4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以浙上市[2001]67 号《关于同意设立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24065674。

第三条 公司于 2006 年 10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000 万股,于 2006 年 11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WANFENG AUTOWHEEL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新昌县工业区

邮政编码:3125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23,297,52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者更换。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下同)、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在国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