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2 19:11:26 股吧网页版
万邦德: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3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5-054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受让方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交易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况

2025 年 7 月 11 日,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集团”)、实际控制人赵守明先生、庄惠女士、一致行动人温岭惠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岭惠邦”)、温岭富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岭富邦”)(上述各方合并简称“出让方”)与温岭市万龙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龙医药”“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 6.88 元/股的价格向万龙医药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票
6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8089%。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7 月 12 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出让方的通知,获悉万邦德集团、赵守明、庄惠、温岭惠邦及温岭
富邦与万龙医药于 2025 年 9 月 1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
简称“《补充协议》”),经交易双方协商,对《原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格及支付安排进行调整,其他仍按照《原协议》约定执行。

三、《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

甲方(转让方):

甲方一:赵守明

甲方二:庄惠

甲方三:温岭惠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四:温岭富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五: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温岭市万龙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标的股份转让价格调整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本补充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基础,对《股份转让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格进行调整,即同意将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调整为 8.61 元/股,对应乙方应向甲方各方支付的转让价款对应调整为:对甲方一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06,850,1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陆佰捌拾伍万零壹佰元整),甲方二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60,700,50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仟零柒拾万零伍佰元整),甲方三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23,813,763.08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叁佰捌拾壹万叁仟柒佰陆拾叁元零捌分),甲方四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78,527,040.06 元(大写:人民币柒仟捌佰伍拾贰万柒仟零肆拾元零陆分),甲方五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46,708,596.86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陆佰柒拾万捌仟伍佰玖拾陆元捌角
陆分),合计股份转让价款调整为人民币 516,6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亿壹仟陆佰陆拾万元整)。

2)付款安排调整

经双方协商一致,《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在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完毕调整为一个月内支付完毕,即《股份转让协议》第三条调整为: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后一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完毕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

3)其他

甲乙双方确认,除上述转让价格及付款安排约定调整事项外,其他股份转让涉及的相关事项仍以《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