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SUN PAPER CO., LTD.
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董 事...... 3
第三章 董事长及其职权......6
第四章 董事会的职权......7
第五章 会议的召集及通知程序......7
第六章 会议议事和表决程序......9
第七章 董事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13
第八章 董事会换届...... 15
第九章 附则...... 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的股份;
(二)董事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董事应具备企业经营、管理、财务、法律等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
(四)董事能够维护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和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本规则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或者聘任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三条 董事的职权: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对决议事项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
(二)根据《公司章程》或董事会的授权对外代表公司;
(三)根据董事会委托执行公司具体事务;
(四)出席股东会;
(五)领取报酬与津贴;
(六)《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六)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的近亲属,董事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本条第二款第(四)
项规定。
第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董事对公司负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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