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本次修订前 本次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06 年 10 月 18 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 2006 年 10 月 18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500 万股,于 2006 年 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7500 万股,于 2006 年 11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
公司于2013 年1 月3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交易所上市。
管理委员会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5,189,606 股,于 2013 年 4 月 18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15 年1 月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8,095,238 股,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即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经理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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