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合理平衡公司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的关系,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促进形成稳定的投资者回报预期,在综合考虑外部经济环境、企业经营发展实际,以及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发展所处阶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在遵循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牢固树立投资回报股东的意识,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分配形式及间隔期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董事会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除非经董事会论证同意,审计委员会决议通过,两次分红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
3、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①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②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现金分红比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4、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当年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6、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
董事会制订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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