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5-053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一)13:3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
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9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九里亭景兴工业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707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提案 1.00、提案 2.00、提案 3.00、提案 5.00 需
以特别议案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其余提案均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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