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5-05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公司八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 10:30 在公司 705 会议室召开。应参加
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 3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 2025-052。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巨潮资讯网,备案最终以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果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为确保配套制度的适用性,根据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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