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5 17:23:03 股吧网页版
景兴纸业:关于“景兴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5-047
债券代码:128130 债券简称:景兴转债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景兴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债券代码:128130 债券简称:景兴转债

转股价格:3.39 元/股

转股期限:2021 年 3 月 4 日至 2026 年 8 月 30 日

自 2025 年 7 月 21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5 日,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9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 3.39 元/股)的 130%(即 4.41 元/股)。若在未来触发“景兴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景兴转债”。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4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开发行了 1,28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12.8 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对认购金额不足 12.8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848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12.8 亿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景兴转债”,
债券代码“128130”。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及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9 月 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3 月
4 日至 2026 年 8 月 30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3.40 元/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景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40 元/股
调整为 3.38 元/股,自 2024 年 7 月 1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景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0)。

2.因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办理完成注销事宜,“景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38 元/股调整为 3.39 元/股,自 2024 年 11 月 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景兴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84)。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