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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7 15:43:09 股吧网页版
景兴纸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5-040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分别同意在2025年度由公司对子公司、并由子公司为母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以及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欣热电公司”)互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上述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已经2025年5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4)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嘉兴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007000)浙商银保字(2025)第00347号”《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JINGXING HOLDINGS (M) SDN.BHD.(中文名: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嘉兴分行依编号为“(20007000)浙商银借字(2025)第01480号”《借款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本金数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整,期限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4日。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保证合同》项下已发生借款2,500万元。

(二)根据弘欣热电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嘉兴分行”)签订的编号为“JXPHZHSX20240026”的《综合授信协议》,弘欣热电公司与光大银行嘉兴分行于2025年6月26日签订了编号为“JXPHDZYC20250001”的《中国光大银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申请开具承兑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为2025年6月26日,到期日为2025年12月26日。

根据上述承兑协议,弘欣热电公司为该承兑汇票交付1,200万元保证金;公司为该承兑汇票提供1,8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光大银行嘉兴分行签订了编号为“JXPHBZ2024002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根据光大银行嘉兴分行与弘欣热电签订的上述《综合授信协议》所签订的包括本外币贷款、贸易融资、贴现、承兑、信用证、保函、保理、担保等表内外信用发放形式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提供最高本金1,8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为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发生的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2,320.68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6,900.00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51%、4.6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编号为“(20007000)浙商银借字(2025)第01480号”《借款合同》;

2.编号为“(20007000)浙商银保字(2025)第00347号”《保证合同》;

3.编号为“JXPHZHSX20240026”的《综合授信协议》;

4.编号为“JXPHDZYC20250001”的《中国光大银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
5.光大银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6.光大银行《保证金凭证》;

7.编号为“JXPHBZ2024002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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