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5-039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7 日(星期一)13:3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7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
为 2025 年 7 月 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九里亭景兴工业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707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订<腾退协议>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经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信息。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景兴工业园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314214(信封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方式以 2025 年 7 月 4 日 17 时前送达公司为准。公司
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7 月 4 日(星期五)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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