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定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日期和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 27 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9 日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2.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本 公 告 同 日 刊登 在 《 中 国 证 券报》 、 《证 券日报 》 和巨 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瑞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议案 1 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 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方式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30—11:00,下午 14:00—16:00)。
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5年9月10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 27 号楼 2 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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