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5-034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名誉董事长、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公司聘任陈利浩先生为名誉董事长。陈利浩先生为公司创始人,三十余年来率领公司全体同事坚持自主创新,抢抓发展机遇,以丰富的行业经验、创新精神和前瞻思维布局企业战略、引领公司发展,带领公司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取得了连续二十多年的“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等资质和荣誉,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国内软件行业具有相当的影响力。陈利浩先生在创立公司时创新设计的产品架构为近年以来产业、技术的发展方向所验证、公认,至今还是公司“生成式管理软件”的核心。公司董事会要求陈利浩先生“继续从思想、理念层面为公司各项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确定陈利浩先生2025年度的报酬为121万元/年(税前),名誉董事长因列席公司会议和参加公司各项事务、代表公司参加各项活动等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因陈利浩先生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且为控股股东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数科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的审议程序如下:
(1)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名誉董事长报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名誉董事长报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陈利浩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目前,陈利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89,793,1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96%,为控股股东国网数科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陈利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的金额,系参考2025年度公司董事报酬标准的确定原则,以陈利浩先生履职情况为基础,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和经营目标实现情况,依据公司相关制度确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陈利浩先生在理论和政策的研究解读,公司战略和产品、业务方向的把握,企业文化建设和公司制度设计,同事关怀和队伍稳定,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的优势、经验、影响力,始终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可贵资源。本次为陈利浩先生提供报酬,符合公司长远利益。陈利浩先生将持续从思想、理念层面为公司各项工
作提供指导和帮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年初至披露日,除 1-5 月在公司领取名誉董事长报酬外,公司未与
陈利浩先生本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本次为名誉董事长提供报酬,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报酬系参考2025年度公司董事报酬标准的确定原则,以陈利浩先生履职情况为基础,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和经营目标实现情况,依据公司相关制度确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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