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
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较大异常波动的各类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公司舆情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
处理原则,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尽量避免和消除因媒体负面报道对公司可能
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统称“分子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机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对公司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并根据需要研究决策公司对外信息发布,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确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信息发布和媒体对接;
(四)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处理各类舆情应对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舆情信息监测和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必要时可借助第三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
第九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公众号、网络媒体、互动易、股吧、论坛等各类型信息载体。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室专职人员负责建立舆情信息记录档案,汇总与公司有关的舆情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题、内容、来源、影响、后续措施和跟进情况等,该档案应定期向舆情工作组更新汇报,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十一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二条 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三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评估并及时制定相应的舆情应对方案;
(二)协调回应、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发声回应,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投资者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各方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司在舆情应对过程中,应及时核查相关信息,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对待涉及的各方,并以客观、中立的态度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主动承担、系统运作。公司应以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并联合各相关部门系统运作,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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